家政保险让家政服务更“安全”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想必不少消费者会对雇用家政人员多一丝担忧,其实,只要通过家政保险,就可以转嫁风险。
上海已经于2004年7月1日起推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承保家政人员的意外伤害事故。
该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1)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在雇用期间从事被保险人的家政服务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2)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所支付的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理赔必须基于合同约定的雇主、雇员及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意外伤害,且保险公司只是在最高赔偿限额内承担雇主所要负担的赔偿金,其余费用并不负责。如果雇主需要保险公司负担仲裁、诉讼等费用,还需要事先得到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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