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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需谨慎谨防存单变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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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理财需要有专业的理财知识和专业的理财人员为您推荐你才可能放心的购买,如果您对这方面不熟,很可能会掉进理财陷阱。
        投资理财存“四大陷阱”一不小心存单可能变保单
 
  买了承诺高收益的分红险,可是到期分红却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本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最终却被“忽悠”购买了一款保险;说好的十年到期,但是等到仔细查看保险合同却发现要想拿回全部保险金得等到60年后……如何才能避免遇到这些问题?
 
  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撤走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人员,同时销售时要声明产品为保险产品,但目前仍然存在这种情况。
 
  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了解产品,阅读相关细则条款,不理解的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1指数报告
 
  保险业四个指标三个都不及格
 
  买了承诺高收益的分红险,可是到期分红却甚至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本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最终却被“忽悠”购买了一款保险……
 
  日前,经陕西省消协与华商报社联合委托专业机构对全省3200份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显示,银行业的三个指标满意度都在60以上,其中银行网点员工服务态度满意度相对较高,达到了68.82。其中,银行服务热线接通率满意度居其次,分值达65.68。而银行业务办理手续便捷性满意度排在最后,分值为63.56。
 
  在保险业的四个保险相关的指标中,只有保险公司理赔速度满意度超过60,达到了61.03。其他三个指标都不及格,其中保险合同透明度及合同解释详细程度满意度最低,仅为55.16。剩下两个指标,即保险公司承诺兑现情况满意度,分值为58.39。保险公司纠纷处理满意度,分值为57.95。
 
  2消费体验
 
  确定要一份保险送合同时推荐另一款保险
 
  华商报记者发现,消费满意度调查结果和自己体验消费情况惊人吻合,比如保险合同透明度及详细解释满意度最低。
 
  此前,华商报记者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险。而这款重疾险是由银行和保险公司一起开发的产品,所谓“银保”产品。因在购买之前做了详细攻略,且周围朋友也有买这款产品,所以就给对方电话过了,选择买该产品。
 
  签合同前的沟通工作,华商报记者都是与负责保险业务的银行人员沟通的,而到送合同的时候,对方公司派的是保险公司的人员。结果,该人员上门送合同时,却列出很多理由,称华商报记者打算购买的产品不好,又给推荐了另外一款产品。
 
  随后,华商报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到,是因为提成问题,保险公司的员工想让客户买自己推荐的产品。最后,华商报记者还是购买了最初决定的产品,保险公司也做了上门道歉。
 
  3各方看法
 
  消费者:购买保险常会被忽悠
 
  “我买了一款分红险,当时保险公司人员给我推荐产品时说,在我退休后就可享受到收益。但我购买产品之后才发现,其实是在我身故之后才能享受。”50后的夔女士3月12日对华商报记者说,她到现在都没弄清楚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合同内容。而另一名80后的牛女士说:“保险公司的人都会说,自己产品有多好。但一问有专业知识的朋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会自己仔细看合同里面写了什么。我几次买保险的经历,都是这样做的。”
 
  业内人士:要多留个心眼
 
  具有16年金融从业经验的西安一金融机构个人业务部经理贺磊说,金融保险机构“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的确存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金融机构保险产品当做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来销售,或者代销第三方产品却故意不说明,这其中主要是工作人员为了赚钱高提成,“类似这种行为,目前在各大金融保险机构都存在”;二是,将高收益产品,伪装成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国债等产品来卖;三是,故意回避或弱化保险及理财产品风险。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负责人说:“保险中介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保险工作人员都有考核压力,因此急于卖出产品,不排除有用魔术戏法,让你签下充满陷阱的保单。特别是在保险理赔保障体系也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只能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的时候,多留几个心眼。”
 
  4行业点评
 
  投资者购买保险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而针对金融机构存在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不要单方面听取银行人士怎么讲解,最好咨询第三方专业人士。
 
  贺磊认为,第一,提醒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特别是三年期及以上产品,一定要看清楚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产品。若是代销产品,一定要看清楚是基金产品还是信托产品,该产品和银行有什么关系,出了问题应该找谁。第二,不要为高息所诱惑,因为高息产品肯定伴随高风险,比如有投资风险,甚至有资金安全风险,“因为银行保险产品收益都是有规定的,而不理性的高收益产品可能涉嫌非法融资、非法集资等行为”。第三,不要单方面听银行或保险人士怎么讲解,要有自己的判断,最好咨询第三方专业人士。
 
  “银行保险公司的产品大多是没问题的,问题是出在了相关工作人员身上。销售人员为了卖出理财产品,会放大产品优点,而选择隐瞒产品缺点或风险信息,因此有故意诱导消费者购买的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应该看清楚合同内容,不要急着签字。而在签各种协议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明细。”陕西中阳财富管理公司总裁刘彦认为。
 
  5侵权归纳
 
  进行投资理财消费者要小心陷阱
 
  买理财产品,就是买放心?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存在的问题远远不是这些,涉及真金白银的产品,消费者都要多个心眼。对此,业内人士揭秘投资理财“四大陷阱”,提醒投资者小心提防。
 
  第一大陷阱: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夸海口。理财产品“夸大收益”、“规避风险”的营销方式多有发生,监管层也在不断出台制度严禁误导,提醒投资者千万不要被高收益蒙蔽。
 
  第二大陷阱:理财产品变保险。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骗术层出不穷,一不小心存款单就变成保单,大部分“被骗保客户”都是中老年人。早前,监管部门已下达规定,要求银行撤走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人员,同时销售时要声明产品为保险产品。但目前来说,虽然误导销售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然存在这种情况,所以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认真了解产品,阅读细则条款,不理解的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第三大陷阱:保险公司制造各类噱头,推出“看上去很美”的产品。比如,有保险公司推出爱情保险、婚姻保险、天气保险等等,实则是不靠谱的,只是换个概念卖不好理赔的意外险,或者是相关金融机构借概念做推广,为的是打开市场。
 
  第四大陷阱: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故意忽悠消费者!比如证券保险员客串大堂经理卖产品,还比如假借信用卡名义做推销等等,消费者都不要轻易上当。
 
  6维权提醒
 
  消费者遭侵权可向监管部门投诉
 
  调查显示,从以往的投诉情况来看,保险纠纷较多出现的情况是业务员夸大保障范围,理财型的保险经常只说最高收益,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
 
  中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团团长、汇佳律师所主任、合伙人邱宝昌对华商报记者说:“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的确普遍存在,这严重违反了新《消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虚假宣传,甚至涉嫌欺诈。因此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金融公司协商解决,也可向监管机构投诉处理。”
 
  “新《消法》第28条明确指出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该让消费者有知情权,要让消费者对产品的负面问题做到全面、详尽的了解,售后服务和民事责任事前要提前明确,也有助于消费者在事后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地解决问题。”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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