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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买保单要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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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4月26日,高女士遭遇销售误导的经历被报道之后,不少读者联系本报记者,投诉了在不同保险公司所遭遇的“销售误导”经历。其中,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将认真核实,妥善处理对该公司的投诉案例。

  4月26日,本报报道了市民高女士在购买寿险时被“销售误导”的经历,这篇报道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记者获悉,高女士的投诉得到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的回应,双方上周五已达成和解,高女士得到了满意的补偿。

  获全额退保及补偿

  “你们的报道非常好,说出了老百姓的心里话,要不是你们的报道,我就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高女士告诉记者,上周五,在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她已经与公司协商一致,除此前已经拿回的3万元本金和500元的补偿之外,她还得到“满意”的利息补偿。这笔补偿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打入高女士当初购买保单所关联的银行卡中。

  “高女士听取了回访录音,与我们协商达成了一致,我们满足了客户的要求。”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杭州本部客服中心经理冯娟表示,高女士反映自己投保的红双喜C产品,不知保单为10年期产品及中途退保有损失这一情况,由于当事业务员早已离司,无法联系,情况无法核实;回访录音已经明确告知缴费期限,保障期限与犹豫期等内容,客户回答无疑义。不过,公司考虑到客户年龄较大,也为维护客户利益,同意给予补偿退保差额及利息。

  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就高女士事件而递交给总公司的情况说明中称,公司对内外勤员工关于业务品质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多次宣导与培训,与此同时下发了相关的处罚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单回访话术及流程,加大对营销员业务品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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