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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的“幸福人生”获“年度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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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由中国保险行业权威媒体《中国保险报》主办的“2011年度保险产品评选活动”获奖产品揭晓,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主打产品“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以下简称“幸福人生”)在51家保险公司的225款保险产品中脱颖而出,最终摘得“2011年度保险产品”桂冠。

  日前,由中国保险行业权威媒体《中国保险报》主办的“2011年度保险产品评选活动”获奖产品揭晓,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主打产品“幸福人生健康养老保障计划”(以下简称“幸福人生”)在51家保险公司的225款保险产品中脱颖而出,最终摘得“2011年度保险产品”桂冠。

  “幸福人生”由主险《幸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计划》组成,是一款能兼顾养老和健康的新型养老保险产品。该保障计划集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早期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四项保障责任于一体,具有保费合理、交费灵活、保障全面等特点,适合不同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和保障需要的各类人群投保。

  针对目前通货膨胀的趋势,“幸福人生”巧妙地共用保额设计,让消费者在享受附加险重疾保障的同时,还能够享受主险的保单分红,抵御通货膨胀的威胁。该计划保障直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或80周岁(可选),可用于提高老年生活质量或作为医疗基金使用。若被保险人一生健康,生存至70-80周岁满期时,即给付满期金(100%的基本保险金额)作为养老保险金。同时,该计划主险为分红型保险,可增加被保险人的养老金储备。

  除了养老金储备,“幸福人生”的健康保障除包含行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外,还增加了14种疾病种类。“幸福人生”特别设定了“早期治疗保险金”责任,即在观察期后,如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罹患合同约定的6种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早期治疗保险金”。在给付之后,被保险人仍继续享有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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