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保监会召开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
项俊波提出,要完成风险防控三大工程。项俊波还表示,“从前期业务结构来看,今年仍然是满期给付的高峰期,行业面临的集中给付和非正常退保的压力较大,对此要高度重视。”北京一位大型保险公司高管对南都记者表示,保监会近期动作频频,之前也一直在强调给付风险,同时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高现价产品的丛生加之短期内满期给付和退保,确实对于保险公司带来现金流考验。
满期给付仍处于高峰期
项俊波称,从前期业务结构来看,今年仍然是满期给付的高峰期,行业面临的集中给付和非正常退保的压力较大,对此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内紧外松”的应对方针,在发挥好地方政府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保监局要有效承担起属地责任。加强风险预警监测,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妥善处置风险苗头和群体性事件,做好存量风险化解。
满期给付持续增长,造成保险业现金流管理难度加大。据一组不完全数据统计,仅2015年前9个月,3200亿元的赔付支出中60%为满期给付,增长超过30%。很多规模较大的公司也陆续进入了满期给付的高峰,2家大中型寿险公司满期给付同比上升超过3倍,7家中小型公司满期给付超过10倍。
事实上,保监会也在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已经建立起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制度,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相关风险排查,加大投资管理能力现场检查力度和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力度。项俊波还表示,要防范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保监会已经发布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开展偿二代过渡期试运行。
2016年是偿二代正式切换的一年,这对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当前各类风险不断积聚的背景下,更要牢牢守住偿付能力这条红线。要持续监测偿二代切换后各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重点关注试运行期间偿二代指标不达标的公司,和压力测试下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