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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比率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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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太原市医保中心决定调整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率,困难企业的工伤、生育保险可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

  太原市医保中心公布,2009年7月至12月这半年时间内,工伤、生育保险降低缴费比率,在此期间,困难企业还可以缓缴社保费。

  为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太原市医保中心决定,工伤保险下浮费率,即三类行业单位费率下浮到1.92%,二类行业单位费率下浮到0.96%,一类行业继续执行基准费率0.6%不变。与此同时,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现行的0.5%降低到0.35%。

  另外,在困难企业,工伤、生育保险可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缓缴期间,不得影响职工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险待遇。

  在市医疗保险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率标准不变,情况特殊的,须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链接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三类: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如银行业、餐饮业、软件业、卫生、教育、城市公共交通业等。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建筑安装业、运输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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