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有以下属于额外给付类别的疾病,将得到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额外给付保险金,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额外给付的疾病包括:冠状动脉手术成型术、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切除术、原位癌、重度烧伤。
五、身故保险金:
如果未患重疾,在88岁之前身故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然后合同终止。
六、全残保险金:
如果未患重疾,在88岁之前全残可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然后合同终止。
七、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岁,将得到满期保险金,给付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如果平安健康,在88岁可获得满期保险金,然后合同终止。
八、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有所列的36种重大疾病之一,将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而保障计划继续有效。在客户最需要帮助时,我们豁免保险费,并保证美满一生的保障计划维持不变,充分体现了人性关怀。
注:为50-60岁的老人投保美满一生重疾险时,有可能发生20年累计缴纳保费大于基本保额的情况,那么,如果发生风险的给付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和发生风险时累计已缴保费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