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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的国寿个人养老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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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家庭主妇林女士选择给自己做一份商业养老保险, 建议投保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计划。

原创作者:福州 中国人寿 王秀梅

[摘要]家庭主妇林女士选择给自己做一份商业养老保险, 建议投保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资料:林女士,42岁,其它,家庭主妇,月均收入0元[侧重需求:养老金]

保障方案

林女士,今年42周岁了,是一位家庭主妇,她爱人是做生意的。之前在中国人寿做过一份重疾险,现在考虑到以后的养老生活,选择给自己做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希望每年都可以领钱而且可以领到终身的,经过沟通,为其推荐国寿个人养老保险。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的特点

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领取灵活:可选择50、55、60、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满足不同养老需求。

终身受益:生存状态下可领取养老年金直至终身,至少保证领取十年。

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保险费用:年交20000元        

交费年限:10年交

选择60周岁开始领取

具体的保险责任如下:

1、被保险人在60周岁前身故,本合同生效未满两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本公司于本合同的生效对应日每年给付14200元的养老金至终身。如果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的,保证给付十年。

3、分红保险金:每年分红以复利的方式累积至60周岁为1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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