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东莞就医报销比例有所提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明年开始,东莞市增加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配合医疗卫生体系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摘要]从明年开始,东莞市增加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配合医疗卫生体系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医保待遇结构,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的。
  
截至2009年11月底,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41.43万人。目前,社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328个。
  
这次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参保人待遇标准。明年1月1日起,所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可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享受最高15万元,支付比例也有所提高(部分参保人2009年的最高医保是10万元)。

二是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明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社区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70%,社区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将大幅提高。三是调整起付金和报销比例。通过调整适当拉开二、三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院的差距,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保持在300元不变,二、三级医院调整为500元、800元,市外一、二、三级医院则相应调整为800元、1100元、1600元。

同时,一、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保持不变,到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下调5%,到市外三级医院在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下调10%。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新医改方案下发后,我省制定了较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配合医疗卫生体系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操作办法。

对照新医改要求,我市决定,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为准则调整待遇结构及标准,提高符合基本医疗原则的医保待遇标准,并引导和鼓励参保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疗基金使用效率。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