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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盛世富贵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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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名称 人保寿险盛世富贵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

  保险类别 年金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凡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 年交

  缴费期限 3年、6年、10年

  保障期限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15年和20年三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责任年金

  被保险人每生存满一个保单年度,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年金。

  年金=1%×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年交保费×交费期间(年数)。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与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的乘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

  本合同的满期保险金、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保单红利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每年至少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红利处理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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