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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延型养老险试点方案待确定 各大险企布局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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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1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再次定调要求继续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积极开展企业年金业务,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
   “减税”大政有助税延养老险落地
 
  “减税”成为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一大关键词,而对一直渴望以税延产品为契机实现大发展的养老险产业而言,也意味着税收优惠政策的“东风”已渐行渐近。
 
  12月1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再次定调要求继续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积极开展企业年金业务,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
 
  而日前从上海保监局传出消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经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目前正在等待国家财政部门对方案进行最后确定。与此同时,近日出台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将积极争取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保监会换帅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想象和预期,税延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东方证券对此评论指出。
 
  “减税”有利试点
 
  从2009年提出至今,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由于涉及到税收政策问题一直进展缓慢。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缴纳。
 
  “中国寿险业适逢大力发展年金产品的有利时机。”中金公司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财税政策的逐步宽松,税延型年金试点实施概率逐渐加大,并有望夯实寿险保费中长期持续较高增长的基础。”
 
  但是,2009年底,就在业界热烈期待该项试点有望在2010年实施之时,国税总局表示,我国目前不具备将企业年金递延至个人退休领取环节征税的基本条件。“财政和税务监管机构需要综合考虑税源保证和社会公平的问题。”高华证券报告对此分析指出。
 
  在中央财大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看来,国税总局叫停税延养老险是关注当期利益的一个做法,因为当时需要加大税收,税延养老险却要国家分出一杯羹来。
 
  不过,今年的全国财政收入情况已经有所转变。据了解,从今年前11个月的全国财政收入增长态势看,2011年实现全国财政收入“超收”1万亿元已无悬念。因此,在对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解读中,诸多业内专家认为,“减税”将成为2012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心所在。
 
  “当前的财政盈余情况给予了政府实施减税的条件,而这种大的税收环境对税延型养老险的试点会有促进作用。”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庹国柱对记者表示,“说到底,试点与否,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最关键。此次获得税务总局的肯定,有利于试点的尽快推进,明年实施的可能性很大。”
 
  另外,庹国柱指出,我国养老体系的三大支柱——社保、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中,企业年金其实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目前只有大企业、垄断企业、国有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大多数中小企业对此无能为力。“因此个人税延型养老险一旦实施,将刺激中小企业职工购买养老保险,从而提高社会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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