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额年金保险产品期限不低于7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变额年金作为一款在欧美市场的主流年金产品,早已流行了半个多世纪。由于变额年金兼顾养老、投资和抗通胀的特点,可以提高居民对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的购买意愿。
5月10日,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就变额年金保险试点回答记者有关问题时表示,试点期间,保险公司申报的变额年金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不得低于7年。
同时保险公司申请的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销售额度不得超过最近季度末偿付能力下实际资本的4倍与80亿元的小者。
被保人:0岁,男
¥10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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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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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缴纳的保险费-领取的金额)取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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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账户
被保人:26岁,女
¥46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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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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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轻症保障
基本保额*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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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基本保额
被保人:46岁,男
¥333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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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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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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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利益
被保人:28岁,男
¥846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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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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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保障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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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保障
基本保额*0.20元~基本保额*2
被保人:46岁,男
¥333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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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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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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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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