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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返还重疾险仍受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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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尽管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已经于今年初被保监会叫停,但擅长打“组合拳”的保险公司依然大声叫卖着具有返还功能的重疾险。为何消费型产品不敌返还型产品更有诱惑力呢 ?面对市场上存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重疾险产品,消费者又该如何睁开慧眼去选择呢?

  变相返还重疾险仍受追捧

  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其他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包含因疾病引发死亡以外的死亡保险责任。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这一举措实施后,返还型重疾险已经于今年初全面退出市场,但具有返还功能的重疾险却依然卖得很火。

  据了解,尽管已经被明确叫停,但市场上的返还型健康险并未完全“下架”。记者调查发现,它们正以各种“组合保险计划”的面目“变身”上市。例如,太平洋人寿推出的“如意安康”保险产品,其实是由“如意”两全保险和“安康”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虽然是一主一附,却不能分拆销售。如果30岁的王先生购买“如意安康”保险,需要年缴6000元保险费,其中大约4000元属于主险保费,附加“如意安康”大病保费中2000元属于附加险保费,但王先生想只花2000元购买“安康”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是不可行的。

  记者昨日从京城多家保险机构了解到,目前,组合返还型健康险销售情况都非常“火”,很多业务员也倾向于向客户推荐具有返还功能的组合型健康险产品。因为购买这种了产品具有“有病赔钱,无病还本”的特点,很多消费者正是看中了它的保本功能。

  友邦保险一位高级代理人就十分推崇这种产品。他认为,返还功能的重疾险和消费型的产品在保障功能上差不多,但返还型产品还具有储蓄的功能,而且费用也不是很高,对消费者而言更加划算,特别适合收入稳定的人群购买。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消费型与返还型各有自己的优点,外国也有返还型与消费费健康险同时并存的情况。与消费型相比,返还型健康险通俗理解为以利息购买消费型的重疾险,由于有“有病赔钱,无病还本”的特点,符合现时一般市民的消费习惯,因而认同度较高。

  消费型重疾险难讨人喜

  自从保险问世以来,意外险等消费型险种就难讨消费者的欢心。去年,保监会下发返还型健康险的停售令,让众多消费者争赶最后一班车。业内人士坦言,监管部门原本想回归健康险的保障本质,却似乎无法唤起消费者的购买热情。

  “一直以来,中国人的保险意识还不成熟,加之根深蒂固喜欢保本、返本的消费心理,使得消费型保险产品并不好销。”南京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坦言。以某公司的消费型重疾险为例,如果在投保期内,被保险人没有出险,保费就等于被消费掉了,不能返还。如年约24岁的魏小姐投保10万元的某重疾险产品,每年大约需缴750元钱。相比返还型重疾险,王小姐每年约需支出2700余元,返还型保费约是消费型的4倍。虽然较低保费就能拥有高额保障,但如果连续投保20年,并没有发生保险理赔,那魏小姐所缴的1万多元都属于被“消费”掉了。这并不被多数中国消费者接受。

  “重疾险产品发展至今,产品概念在本质上并没有很大改变,但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险金额不断提高,产品类型逐步细分,保障功能不断完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在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成立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上所言不虚。据了解,中国保险市场重疾险产品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第一代重疾险产品主要保障7种重大疾病,往往是客户身故之后才享受保障;第二代保障12种重大疾病,可以在确诊后就获得保险金;第三代可以在客户身故前就提前给付,并且定期还本;第四代重疾险产品所保障的疾病种类已经达到25-30种,而且根据男性、女性不同的生理特征已开始有差异化。

  业内人士坦言,监管部门之所以叫停返本型重疾险,目的是为了解决很多人发生重大疾病需要高昂治疗费用时的保障需求。然而,消费型健康险却没有了返还型健康险的奖励诱惑,未来的保障在奖金的诱惑面前显得十分无力。

  重消费还是重返还?

  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主要有两大类——消费型和具有返还功能的组合型,前者每年缴费较少但不返还,后者虽然返还但所需缴费较多。那么我们应如何选择呢?“感觉自己身体不错的市民,应及时投保返还型健康险,因为如果没有理赔,退休后就可以得到一笔养老金;相反,身体不太好的市民,则宜买消费型健康险。名星、企业家及没有社保等高收入人士应及早购买返还型健康险,这样既可以获得保险保障,到年老时也可获得一笔养老金。”一位保险专家建议。

  广东金盛保险总经理容尚伦表示,买保险越早买越好,及时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因为投保人年纪越小,寿险的保费越便宜。“市民在购买保险时,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适合自身需要;二是保费支出对家庭的影响;三是产品设计特性是否可以转换,四是找好的代理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教授郝演苏说,消费者应该理性看待消费性产品。消费型产品是一种“爱心”产品,是以最小的成本让消费者获得最大的保障。“生存给付责任”让健康险带有了投资色彩,加大了保险资金风险。新规定去掉了返还型健康险产品的理财功能,让该产品真正起到保障健康的作用。另外,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基金等其他渠道理财获得更高收益,没必要被保险产品的理财功能“忽悠”了。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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