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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人寿e理财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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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利安人寿创利宝保险理财计划》是由“利安人寿E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组成,该产品是万能型终身寿险。万能型终身寿险是一种兼顾理财和保障等特点,并对保单账户价值设有保证利率的稳健的资金积累工具。

  一、产品特色

  1.保底收益有保证

  无论资本市场是起是伏,本产品年结算利率保证不低于2.5%(前5个保单年度)。

  2.全额入账增值快

  不扣任何初始费用,资金全部进入保单账户,让您的财富增长更快。

  3.月月结算更透明

  每日计息,月度公布,月月复利累积,实现账户价值持续增长。

  4.双重保障添安心

  在一般身故保障之外提供意外身故额外保障,且免收风险保障费。

  5.专家理财收益增

  借助专家理财团队,让您轻松分享保证利率之上的超额收益,且免收保单管理费。

  二、产品描述

  1.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2.保险期间:终身,自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3.保险费及交费方式:本产品采取趸交(即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

  4.基本保险金额:为承保时的趸交保险费。发生部分领取后,基本保险金额按申请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但最低不低于零。

  三、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申请“身故保险金”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2)趸交保险费的105%扣除累计已部分领取后的金额。

  “身故保险金”中已经包含保单账户价值,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同时被注销,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自合同生效日后)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您与我们订立一份或多份本产品合同,我们给付的“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以人民币40万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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