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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意外险 醉酒溺亡/过劳死等8中情况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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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多地频繁因醉酒导致的溺亡事件,其中一些受害者不乏购买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而这些事件中有的人获得了赔偿,有的人却没有获得赔偿,为什么呢?我们都知道,意外保险中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因为此客观事件导致被保人受伤或身故。

  虽然很多人购买了意外险,但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意外险赔偿范围:

  1.因病摔倒死亡: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摔到死亡是可以赔付的,但是若导致死亡的不是“摔倒”而是身体自身的疾病,那么根据保险中的“近因原则”,意外险是不赔的。

  2.过劳猝死:过来猝死并不是因为突发情况造成的,所以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

  3.中暑身亡:中暑身亡与患者本人的身体素质密不可分,不属于突发事件,因此意外险不赔付;

  4.妊娠意外:许多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需要仔细阅读条款;

  5.个体食物中毒:个人的食物中毒,可能与个人体质、肠胃疾病有关系,所以往往不在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内;

  6.高原反应死亡:同样的,高原反应也不一定来自于意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身体素质。大部分意外险对高原反应死亡不赔;

  7.冲浪溺水死亡:冲浪、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等高风险活动都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8.手术意外死亡:手术意外死亡的原因往往界定为疾病而非意外伤害,也不符合意外保险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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