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0—70周岁(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出院)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保单生效日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责任介绍
生存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保单周年日仍生存,给付=基本保险金额*60%给付生存保险金。
合同生效满四年的保单周年日至保险期间届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给付=已交保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1.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身故,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投保时被保险人已成年,第1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含)至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身故,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年龄:0—70周岁。(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出院)
风险保额:本险种不计寿险风险保额
险种搭配规定
1.本险种必须必须附加合众附加恒盈一生年金保险(万能型)
2.本险种可附加“合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13修订)、合众附加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合众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3修订)、合众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合众附加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B款)、合众附加定期寿险。
3.本险种可与合众顺乐住院医疗保险(2015)、合众健康宝贝一年期满重大疾病保险同时投保,除合众顺乐住院医疗保险(2015)、合众健康保险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外,本险种不得与其他主合同同时投保。
合众健康宝贝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不得超过本险种的基本保额的10倍。且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不得超过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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