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交费期间:10年
保险期间:保至88周岁
保险利益
(一)生存保险金
①生存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本主险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小于40周岁(不含40周岁),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7%给付1次生存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若本主险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大于40周岁(含40周岁),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3%给付1次生存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
②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满期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产品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本产品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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