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人寿保险,都有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就是此保单保险费约定的支付日。简单讲就是每年的这一天保险到期,客户要续交保险费了。但有的人忘记保险到期,或经济困难无法交费,甚至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及时交费,这会给客户的保单带来哪些影响呢?
每份保单都有“交费宽限期”,指保险到期那天开始往后计算60天,在这段时间内都可正常交费。如果超过宽限期60天没有交费会怎样呢?看看保单,会发现合同中写明“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这叫做“停效”。停效就是保险停止效力,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而且停效状态的保单不再参与分红,累计红利也停止计息。
从保单停效的那天算起,2年内客户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经过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协商并达成协议,在客户补交了保险费后,保单的效力恢复,这就叫“复效”。但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客户若在保单停效期间出现了健康问题,有可能保险公司不接受复效申请;保单中附加的一年期短险无法复效,只能重新购买,手续麻烦;复效后保单会重新计算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客户无法享受保障等。
如果从保单停效的那天起,2年内客户未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的,保险合同会终止,保单进入“失效”状态。此状态下,保单无法恢复效力,客户只能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保险公司也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不管是停效、复效还是失效,客户的保单都会受到极大影响,也会对客户的保障和收益带来很多隐患,要想杜绝这些影响和隐患,最好的办法就是牢记自己保单的“到期日”,每年的这一天按时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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