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阿姨把多年的积蓄拿出来入了保险,险些血本无归,无奈之余投诉到了博兴县消协。
2000年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王某,到卞阿姨家劝说卞阿姨入保险,卞阿姨对保险不懂,可是经不住王某的再三劝说,王某称这种“康宁”的险种很实惠,即能保障您的身体健康每年又能分到红利,有病保病无病分红向这种两全其美的事情很难遇到。再说了年龄大了,光靠儿女不行,得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才真正保险呢!于是要了卞阿姨的身份证,根据年龄算出卞阿姨每年支付2800元保费。卞阿姨经不住王某花言巧语的劝说,于是把攒下的钱拿出来入了保险。第二年王某又来要保费时,卞阿姨才恍然大悟,原来保险是连续交10年。卞阿姨无奈之下把事情告诉了儿媳,儿媳给卞阿姨续交了保费。2009年保费已经全部交清。今年4月份,因购买房子资金欠缺卞阿姨的儿媳听说交的保费能贷出款来,于是就到保险公司去问情况,没想到的是在办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卞阿姨的身份证是1940年出生的,保费却是按1946年交的,所以保费相差3800元。于是要卞阿姨再交3800元,要不再交3800元,该保险便视为无效保险。卞阿姨不明白已经交够10年期限为何还要再交3800元,再说年龄是你们填的,责任不在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卞阿姨的诉说不予理睬,卞阿姨一气之下便投诉到了博兴县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保险公司却把责任推给了王某,可是王某早在几年前就不干了。一时也很难找到王某,因投诉主体一时难以找到,消协人员也无法进行调解。卞阿姨的儿媳交上了3800元。(来源:滨州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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