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保险合同包括以下几点基本内容:
1.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指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如财产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是各种财产本身或其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人身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生命等,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3.保险金额;就是你所够买的保险单所保障风险的额度.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表现,是投保时给保险标的确定的金额,又是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收据和承担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4.保险费及其支付方式;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为转嫁风险支付给保险人的与保险责任相应的价金。一般情况下,保险费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来计收,也可按固定金额收取。交纳保险费一般有4种方式:一次交纳、按年交纳、按季交纳、按月交纳。
5.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
6.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列明的除外责任,主要有三部分。一是明确列入除外责任条款之内,二是不在列举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三是由于除外责任列举事项引起的保险事故损失
7.保险金赔偿给付办法。保险合同中需要明确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办法、标准和方式。
此外,保险合同还包括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对当事人出现违约和合同争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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