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人身保险:为生命估价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的生命也是有价的。常年收入是由工作能力决定,然而工作年限因为生命中的不确定因素,是让我们无法掌控的。通过购买人寿保险,可以延长自己的'经济生命'。

  世上最难以用价值衡量的,莫过人的生命。探讨生命价值,又是每个活在世上的人须臾不离的话题。

  生命无“价”。在崇尚英雄的年代里,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生命的价值就是以自己的牺牲换取决定性的胜利。“牺牲我一个,幸福一代人”,这是对英雄主义精神指导下生命价值的度量。

  生命亦有“价”。在经济社会中,许多事情往往最终落到“钱”上。比如乘飞机旅行时,你为自己买一份航空保险。若遇飞机失事,根据保险单,你的亲属可得到10万至2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赔偿。无论你从事什么职业,日常收入有多少,10万至20万元人民币,是航空保险对你航空旅行时生命价值的衡量。

  人身保险给生命估价的行当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突如其来的事故,往往引起人们对生命与财产的忧虑。保险,通过订立合同,按签订的契约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约定的特定灾害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进行补偿或给付,是降低与分散意外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保险的形成,源于海上航运贸易。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意大利商人约定,在遇到海难时,为避免船只和货物同归于尽,需要抛弃一部分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益各方分摊。这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就是保险的萌芽。19世纪,保险业的经营范围已由传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扩展到生存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当人处于身体伤残、疾病困扰、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等风险之中时,在预先备有保险的情况下,保险金的给付,无疑会给被保险人带来莫大的帮助。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国家几乎都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1949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家全国性国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立。目前,我国国内共有33家中外保险公司,其中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等4家公司占了中国保险市场90%以上的份额。

  保险一般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部分。保险的赔付比率,基于被保险的标的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测算。人的价值至高无上,人身保险向来在保险业中占居重要位置。那么,一旦人的生命受损或丧失,其价值如何估算?

  1924年,美国学者S·S·休布纳把生命价值概念引入人寿保险领域,提出了“生命价值说”:人的生命价值为一个人的家属或被抚养人合理地期望从作为家庭收入来源或抚养人那里获得利益的价值,在数量上为个人预期净收入的资本化价值,等于个人未来预期收入减去自身维持费用后的净值。“生命价值说”提出后,在保险界产生较大影响。目前,计算生命价值的方法已被保险界作为理赔计算的参考方法广泛运用于人身保险。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