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前几个月买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及悠然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当然,保险员说的全是好的,但我在合同上的分析总认为:在按合同年限交清后如被保险人要求65岁开始以15或20年为限逐年返还作为养老金的时候,反而领取不到原来交的保险金;为此,有求保险业内人士为我分析指导,在此拜谢!
深圳太平洋人寿 岳月然
金泰人生产品是重保障产品,如果提前领取养老金,保障会降低,本人建议,年轻时做保障,年老时再转换年金补充养老,不建议那么早领取,没事可以在七八十岁一次性转换养老金比较合适,如果想养老建议加保其它养老类产品。不要用保障型的做养老,也不要用养老的型做重大疾病用,这样你会很失望的!有条件尽量保全面的保险,单一产品难实现全面保障!
当然投保原则还是先遵循先急后缓原则,先选保障后选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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