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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吉星盈瑞年金保险产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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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吉星盈瑞”每年的返还比例根据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的不同而定,40周岁及以下每年可返还年交保费的15%,41周岁及以上每年可返还12%,一直返还到被保险人88周岁。返还频次的加快,一方面可以为客户提供源源不断、稳定持续而方便快捷的现金流,便于日常理财规划。

  中国平安吉星盈瑞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平安一款集分红、生存金领取、身故保障为一体的多功能保险。

  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11-9-1

  投保年龄:18-50周岁

  保险期限:按年龄,至88周岁

  保险特色

  约定返本快:从投保起,每满一年得到年缴保费的15%作为生存金,直到满期。如果这笔钱选择不领取,可留存公司累积生息。

  满期返还,安全获利:假如每年缴1万元,缴10年,总计10万元。满88岁时,这笔钱将悉数给予被保险人,晚年生活将更有保障。

  双重保障,呵护有加:吉星盈瑞在提供良好收益的同时,还为被保险提供了一份保障。如果有意外原因,平安会额外给付保险金。

  保单分红,增值享利:可以享受保单分红,采取累积生息的方式,满期时累积红利。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投保时为18-40岁:保单生效日起,每年返还1200元现金(保额的15%)。投保时为41-50岁:保单生效日起,每年返还960元现金(保额的12%)。

  累积生存金: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若不领取,按年息3.5%复利滚存。

  保单红利金:根据平安分红类保险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督机关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关于“保单红利”的解说。

  累积红利金:每年“保单红利金”若不领取,按年息3.5%复利滚存。(红利也可抵交保费或交清增额)

  满期生存金:满88周岁,返还所交保费给付满期生存金,合同终止。

  保单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随时申请保单贷款,保单现金价值的80%,解决应急之需或博取更高投资机会。

  一般身故保险金:给付10倍年交保费。

  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15倍年交保费。

  豁免保险费:本产品可以附加豁免保费,A、投保人(身故或一、二、三级残疾)B、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免交剩余年限保费,保险利益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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