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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的幸福福多宝两全保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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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幸福人寿的幸福福多宝两全保险稳定回报满期给付有保证,安心保底更稳健。多种选择保险期间可灵活安排,有5年,8年,10年可供选择。

  保险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人群:凡出生30天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学习的人群

  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内:已交保费×105%

  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后:基本保险金额

  (2)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2

  注: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合计以人民币50万元与基本保险金额的和为限。

  (3)水陆公共交通、自驾私家车以及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自驾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注:给付此项后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此三种保险金各自合计以人民币100万元与基本保险金额的和为限。

  (4)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产品特点满期领取,稳定回报;

  保单分红,额外惊喜;

  身故保额,风险保障;

  保单贷款,方便您调剂资金;

  年金转换,养老保障;

  领取方式,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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