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中美大都会定期两全保险
产品类型:分红险
发行机构: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60天~60周岁
缴费方式:趸缴,期缴
领取方式:一次性领取
保险期限:10年、20年、至55岁、至60岁
产品说明:
投保人可选择下列一至五项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交清增额保险;购买一年定期寿险;其他。若投保人未选定红利领取方式,将按第二款方式进行红利给付;同时投保人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将获得给付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身故将获得身故保险金;
保险费豁免: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若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且被保险人在保险费交付期间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的,将豁免其以后各期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们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自杀导致身故;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您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此条所指的您,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的投保人);三.因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或拒捕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如出现上述三种情形之一,若保险合同有现金价值净额,我们将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保险合同终止;若保险合同有未偿清的保险单贷款,我们在退还上述款项时将扣除该等贷款的本息;如已发生保险费豁免,退还上述款项时将扣除已豁免的保险费
。但是,若发生上述第二、三种情况且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险费,我们将不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们将不豁免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自杀导致全残;二、因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或拒捕而导致被保险人全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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