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简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产品特色   呵护成长:为孩子成才、立业、安家提供支持。   保费豁免:特别推出保费豁免条款,让您后顾无忧。   保单借款: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产品特色
 
  呵护成长:为孩子成才、立业、安家提供支持。
 
  保费豁免:特别推出保费豁免条款,让您后顾无忧。
 
  保单借款: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投保范围:
 
  年满20至5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出生满60天至14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投保。
 
  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分为趸交(一次性交清)、年交、半年交和月交,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交费期至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年交保费4,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才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成才保险金3万元。
 
  立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3万元。
 
  安家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存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安家保险金4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的1.5倍,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成才保险金
 
  教育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在家庭中建立教育基金提前为子女上大学准备好充足资金。
 
  创业金
 
  子女初入社会、羽翼未满时,在起步阶段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
 
  安家金
 
  为子女结婚成家做准备。
 
  保费豁免
 
  一旦父母遭遇不幸,符合条款规定时可以不再交费而保单继续有效,延续父母关爱,保证子女平安成长。
 
  借款
 
  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四款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
 
  七、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器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任何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五款约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投保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回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投保人因先天性疾病;
 
  六、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分享到:
推荐阅读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