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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富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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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幸福富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打造一个富裕安康的幸福人生!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含)至55周岁(含)

  2.交费期间:1/3/5/10/15/20年交

  3.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100周岁

  4.保费要求:主约每份保险费为10000元,10000元以上部分保额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10%)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两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55周岁、60周岁或65周岁(具体年龄,投保时选择)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

  自被保险人满50周岁、55周岁、60周岁或65周岁(具体年龄,投保时选择)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按照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10%)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一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作为身故保险金,若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险费,则以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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