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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鸿鑫人生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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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理财产品新高地,随心所享“鑫”体验   ——太平洋寿险“鸿鑫人生理财计划”惊喜登场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股市的屡屡下挫和CPI指数的节节攀升,老百姓越来越看重投资的安全性,分红保险凭借其收益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特点日益成为理财市场的热点。太平洋寿险凭借多年经营分红保险的经验,深刻洞察当下投资者不断变化的理财需求,潜心研发,在2010年7月,创新推出新一代分红保险理财计划——“鸿鑫人生理财计划”。

  2006年,太平洋寿险创新推出一款具有生存金及红利累积生息功能的分红保险,成为速返类分红产品的市场领跑者。“鸿鑫人生理财计划”是太平洋寿险集合多年市场经验后,在持续市场研究基础上推出的一款以“长期理财”为核心的产品计划,它由“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组成,能全方位满足客户长期、稳健的财务规划需求。

  “鸿鑫人生理财计划”除了具备目前市场上理财型分红保险“快速返还”等一些基本特征外,还特别设计了“即交即领”、“一年一领”、“终生领取”、“一次还本”等进一步倾向于客户利益的功能。在人性化服务方面,太平洋研发团队也考虑周全,精心设计了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和年金双倍给付的功能,并且在生存金领取方式上进一步突破限制,创新推出了“自设日期、自动转账(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生存金累积账户余额的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客户个人账户管理的便捷性和个性化程度。

  在满足客户理财需求的基础上,为更全面地满足不同人生阶段客户的保障需求,太平洋寿险也精心为身处不同人生阶段的客户定制了以“鸿鑫人生”为主要险种的“福”系列保障计划(“福宝宝”、“福盈门”、“福满堂”、“老来福”),让您的保险保障一步到位,牵手鸿鑫,轻松成就幸福四季人生。

  投保示例:

  王先生,公司职员,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王小天投保20份“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20份“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额都是2万元,年交保费12520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

  王小天的保障利益如下: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小天每年可领取1800元,直至终身。王先生指定领取日为小天的生日,将祝福金作为小天的生日礼物和成长纪念。

  2、祝寿金:小天7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的祝寿金117200元。

  3、上述祝福金和祝寿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生存给付累积账户金额到60周岁时可达302301元,到80周岁时可达753314元。

  4、重大疾病关爱金及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小天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于重大疾病确诊后每年获得1800元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身故,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同时公司将豁免以后各期的主附险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小天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5、身故保障:若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按身故时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身故时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万元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

  1、红利是不确定的;

  2、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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