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该公司查勘员李振东接到95518报案,报案人王某称在亳州市区魏武大道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她的一辆皖SC××××宝马车追尾了三者丰田汉兰达轿车,造成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及宝马车中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但报案人王某却不愿提供驾驶员等相关信息,这不符合报案的常规,也不说车是谁开的,查勘员感觉有问题,于是多次打王某的手机才接通,询问事故车是谁开的车,王某称是她的朋友开的,声称先私了,暂时还不让保险公司的人员过去。
查勘员判断此事故肯定有蹊跷,于是快速驾车到魏武大道上找事故现场,发现现场后,交警也到达了事故现场。经询问,是三者车主报的交警,宝马车主王某还不让报交警,拍照取据后,查勘员察觉此事故有酒驾顶包的嫌疑。交警询问王某宝马车到底是谁开的,她回答称是她本人开的,这与上述她对查勘员的回答是完全矛盾的。于是查勘员向交警反映了这一重要线索,并通过手机录音回放,证实了她的话前后矛盾。经查看宝马车辆发现副驾驶座上有血迹,车主王某面部也受伤流血,公司查勘员要求扣车,取血迹验DNA,车主王某一听说验DNA,立即要求私了,讲不报保险公司了,也不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了,承认了酒驾顶包的事实。查勘员让王某现场打95518专线放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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