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借贷宝团体定期寿险
产品特色
本产品是一款以担保公司或贷款人(包括借款人同意的其它合法机构)为投保人,借款人为被保险人,借款金额为保险金额,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障型保险。
当被保险人在个人保险期间身故或全残时(同时包括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以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的保险金额为限,向受益人(指定贷款人或担保人为第一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降低了因借款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失去还款能力的坏账风险;同时还减轻了贷款人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其借款抵押物时,亲属因此而承担的经济压力。
适用于信用卡、汽车消费等较小金额的信贷。
保险责任
1、身故
2、全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