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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人员可以报销生育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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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有新的政策说非深户人员已购买住院保险的可以报销生育费用,不知道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有没有时间限制,我是去年08年8月开始购买住院保险的,可以报销吗?

【摘要】已购买住院保险的非深户人员可以报销生育费用吗?可以的话如何办理?去哪里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网友提问:

现在有新的政策说非深户人员已购买住院保险的可以报销生育费用,不知道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有没有时间限制,我是去年08年8月开始购买住院保险的,可以报销吗?

社保局回复:

你好,参加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从今年3月份开始也可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待遇同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1.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参保人在国内其他城市发生的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3.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住院从出院日起算)内办理申请报销手续,逾期不予报销。报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转出医院转诊证明(外地分娩不需)盖有就诊医院印章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出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用人单位证明和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存折(深圳开户的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活期存折,验原件交复印件)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计生证或计生证明、报销分娩费用还应提供婴儿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还应提供节育手术证。如有疑问请拨打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电话96888进行咨询。

总结:

参加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也可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待遇同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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