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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磐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纳入社保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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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磐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3年建立,经过10年的发展,至2012年底,新农合累计参合人数达173万人、补偿192万人次、补偿金额达2。3亿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该县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了群众医疗健康水平。

  磐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3年建立,经过10年的发展,至2012年底,新农合累计参合人数达173万人、补偿192万人次、补偿金额达2。3亿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该县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了群众医疗健康水平。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日前,磐安县顺利完成新农合管理职能的移交工作。新农合管理经办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基金等由该县卫生部门整体划转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本次新农合管理职能的移交工作,磐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平稳交接、有序进行”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在县财政局、县编办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了新农合行政经办管理职能和人员机构的有效衔接,实现了基金和资产的安全移交,并认真落实了移交方案确定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

  新农合管理职能的移交,将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完善运行体制,充分整合资源,提升行政效能,对于建立城乡统筹、资源整合、政策接轨、统一管理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具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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