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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可转移 但“断缴”不要超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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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社局提醒流动就业人员,为防止影响享受医保待遇,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对于跨省就业,养老保险医保社保关系能否跟着一起走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目前,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异地转移,而医保关系是否可以异地转移一直备受市民关注。12月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本市已经制定了相关细则,参保职工可以开始办理医保关系的全国转移手续。除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也可以转移,但退休职工医保关系不能转移。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办理医保转移的流动就业人员需要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医保转移正式开始

  早在去年年底,人保部便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而在今年10月份,山东省又根据这一政策下发通知,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到本省其他统筹地区就业时,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设立的个人账户也可以随同其医疗保险关系进行转移。

  虽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由于没有配套实施细则,医保转移的最后一步一直没有“迈出去”。而12月2日记者从市南区、市北区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到,医保异地转移已经可以办理了。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已经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经办规程,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已调试完毕,正式开始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居民医保也能转移

  “如果是从青岛转移到外地,有接收单位的话先让接收单位给我们发一个函,然后过来填一下这张申请表,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缴费凭证,拿着这张凭证到接收地再办理手续。”在市北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递给记者一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记者看到这张表上需要填写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和现就业地工作单位等,另外记者发现还有一栏需要选择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是“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医保也可以转移,但退休职工医保关系就不能转移了。

  主要转移缴费年限

  目前医保关系还没有进行全国统筹,医保异地转移为何就能顺利开展呢?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养老保险关系不同,医保关系的转移主要是缴费年限的转移。比如,青岛市某职工在青岛缴了5年的医保,转到济南之后,这5年接着计算,“医保属于随缴随享的,到了哪个地区接着缴纳当期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当地的医保待遇了,不像养老保险,有一个统筹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医保缴费年限续接对于参保人非常重要,“退休时医保缴费必须达到一定年限,达不到就要补缴,而且有些医保待遇是需要缴费年限达到3年以上才可以享受的。像以前不能转移年限,那么换了工作之后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医保年限就是零,一些待遇就没法立即享受了。”

  “断缴”不要超3个月

  “从青岛市转到全国各个城市都可以。其他城市需要转过来的,青岛都接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全国各城市开展医保转移时间不一致,但是转移的手续我们都可以给办,只是需要自己先拿着办理的这些证明材料,等接收地的城市开展转移工作后再缴上就行。”

  此外,市人社局提醒流动就业人员,为防止影响享受医保待遇,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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