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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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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与2013年政策相比,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有微调,主要是进一步优化了特殊门诊报销政策。

  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人均筹资总额为700元,其中个人出资240元;各级财政补助460元。个人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请广大居民按时缴费,以便及时享受2014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

  2013年,海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意外伤害外包服务和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对年度内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合作医疗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展补偿服务,同时对参保居民大病住院经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补偿后,对自负额较高的部分人员给予再次补偿。“这一‘保中有保’的举措从医疗保障的层面上有效缓解了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受到广大居民欢迎。”海盐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2014年,海盐将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参与海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继续从2014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开展意外伤害外包服务和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据悉,与2013年政策相比,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有微调,主要是进一步优化了特殊门诊报销政策。具体表现为,对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血透、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重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病毒治疗除外)等10种特殊病种治疗,指定目录内的门诊费用在定点医院治疗按住院补偿办法给予报销,全年特殊门诊费用视作一次性住院,全年起报线为500元。

  对于大家关注的住院费用报销,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将延续2013年政策。本县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费用按列报费用的85%报销,起报线为300元;本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列报费用的75%报销,起报线为500元;嘉兴市内本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均按列报费用的55%报销,其中嘉兴市内本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报线为1000元、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起报线为2000元;非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按列报费用的50%报销,起报线为2500元。大病住院费用累计最高补偿额也同2013年政策保持一致,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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