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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年农村重大疾病医保扩至19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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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省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将纳入我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在病种范围界定上,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是指,凡第一诊断为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参合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闽农村重大疾病医保扩至19类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将纳入我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该政策自12月20日起执行。到时候我省农村居民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已扩大到19类病种。

  据了解,在病种范围界定上,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是指,凡第一诊断为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参合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全省共有13所定点医疗机构(详见下表);血友病,是指凡第一诊断为血友病A,遗传性因子Ⅷ缺乏的参合患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不包括遗传性Ⅷ因子抑制物、感染,需要手术干预的血友病患者,全省共有8所定点医疗机构(详见下表)。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种病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标准(详见下表)。在最高限额范围内,新农合基金按次支付处方药品实际费用的70%,个人支付30%;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患者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基础上,个人支付1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0%。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及民政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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