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于雪介绍,北京市原来的社保缴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社保费托收单交给承办银行,银行之间再通过纸质单据交换,才能完成收取社保费的全部流程,周期往往需要15到20天。
按照新规,20多万家参保单位,每月5日至20日可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千余家银行网点办理社保缴费。若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费,其银行扣款周期将由原来的20天缩至2天。
据了解,本次银行缴费的服务对象为20多万家正常缴费的参保单位,占全市参保单位的70%以上。对于单位补缴社保、存档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缴纳社保的,仍需到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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