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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学生暑假回老家住院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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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日,记者从德州市医保处了解到,在校参加了德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暑假期间在老家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在德州市参保的外省市大学生暑假回老家因病住院的,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报德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德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称,对于所住医院属于省联网结算医院的,出院时携备案表可即时结算医疗费用;对于在所在地其他定点医院就医的,可临时垫付医疗费用,待返回德州市后携带相关的就医材料到市医保处进行报销。

  对于探亲、旅游在外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就近住院抢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对于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经本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检查,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等客观因素不能诊治的急危重病人,要由本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0县市的二级医院市直三级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填写《德州市城镇医疗保险转院(诊)审批表(一式两份),报经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可转至三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诊治。

  “参保学生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纳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年度最高报销14万元。”该工作人员称,对于学生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报销范围:普通门诊患者发生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50%,起付标准每个医疗年度60元,年度最高限额600元;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年度最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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