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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镇居民医保明年实行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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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门诊统筹。今后,参保居民在自己选择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次门诊医疗费用超出50元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目前,门诊统筹的社区定点备案工作已全面开展,参保人须在12月31日前就近选择社区定点。

  济南城镇居民医保明年实行门诊统筹

  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门诊统筹。今后,参保居民在自己选择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次门诊医疗费用超出50元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目前,门诊统筹的社区定点备案工作已全面开展,参保人须在12月31日前就近选择社区定点。

  门诊统筹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门诊统筹待遇时间按照医疗年度计算,参保居民的一个医疗年度为每年的1月-12月,参保大学生的一个医疗年度为每年的9月至次年8月。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则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不设起付标准。

  济南市社保局提醒,济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依照就近原则选择社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备案,否则无法正常享受门诊统筹的有关待遇。婴幼儿、在校中小学校学生也在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内,可由家长代为选择门诊统筹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并备案。

  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就医时,可以凭居民医保卡使用医保系统办理就医结算,只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部门与定点社区进行结算。如果参保人暂时无卡,可以先到所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门诊统筹无卡证明后,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结算,同样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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