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医保关系转移需要补缴中断月份金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将医保关系转移到福州市医保中心的具体转移程序是怎样,办理过程需要哪些材料,开立新户时是否要补缴中断月份金额?”昨日,福州市民张小姐拨打本网热线电话0591—87095403咨询称,如何将医保关系从福建省医疗保险中心转移到福州市医保中心。

  “将医保关系转移到福州市医保中心的具体转移程序是怎样,办理过程需要哪些材料,开立新户时是否要补缴中断月份金额?”昨日,福州市民张小姐拨打本网热线电话0591—87095403咨询称,如何将医保关系从福建省医疗保险中心转移到福州市医保中心。

  对此,福州市医保968906政策咨询热线工作人员介绍:“医保关系转移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登记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增减变更申报表2份、省医保参保凭证、转移接讯申请表。之后,福州市医保中心会和省医保中心交接。”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交接程序中,省医保中心会进行“减员”处理,而相应的福州市医保中心会进行“增员”,而“增员”手续即是“开立新账户”。不过开立新户时,仍然需要以福州市的医保标准补缴中断月份金额。

  据《关于2012年度省部属驻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按照10%确定。缴费基数按照不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其中,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福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福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来源:东南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