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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民医保的郑州市民,该缴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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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8岁以下缴30元,看门诊每年最高可报200元今年12月20日前不办理,明年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18岁以下缴30元,看门诊每年最高可报200元今年12月20日前不办理,明年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郑州市民请注意了,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俗称“全民医保”)2013年保费自7月1日开始缴纳,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20日。

  新生婴儿、高校学生、18周岁以下居民个人需要缴费的金额,均为每年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为180元每年。

  看门诊每年最高报200元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能享受什么待遇呢?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两项。

  其中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方面,自2012年1月1日起,按每年50元/人的标准建立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不再划拨个人账户),居民持医保卡在郑州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类、二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直接在医院报销(未持卡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报销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0%、一类50%、二类40%。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200元每人每年,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另外,医保卡的工本费为每人12元。

  住院每年最高报103000元

  如果参保人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将给予报销。一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300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每年支付43000元,商业补充保险每年最高支付60000元。不过,住不同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起付标准也不同,一类、二类、三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00元)、600元、900元,对应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5%、60%。

  另外,居民符合异地就医规定异地住院,学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而住院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工作人员提醒,今年12月20日前未办理,2013年将不能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33、0371-67431552、68698151。

  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的办公地址: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金帝大厦。(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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