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年限有望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全国通认,那么目前苏州情况如何呢?
罗柱玉来苏打工3年多,由于老家路途遥远,每次回去,都是大费周章、很是折腾。
建筑工人罗柱玉:“我老家在四川乐山,大概回家三天四天,回去不方便嘛,要做火车要转汽车,汽车还要转汽车,转两次汽车,是特别麻烦。”
近日,多部委联合制定并下发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我国将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的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事实上,从2011年底开始,像罗柱玉这样的来苏就业人员就已经顺利打通了医保关系转移的通道。
苏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文心:“就是个人账户部分,它的转移障碍消除了,那么第二个就是说对职工保险医疗这一块,它的年限可以连续的计算。”
不过由于不同地方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以及享受的医保待遇不尽相同,转移接续时流程还是很复杂。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想要政策完全落实到位,还需要整合现有的医保制度。(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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