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15日表示,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今年再获提高,其中省本级今年达到10万元,各设区市则分2年到位,即今年达到8万元,2013年将达到10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表示,此举将惠及江西参加医保的城镇职工553万人。江西近年来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有效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
2011年江西省还通过建立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制度,实现市级医疗保险“一卡通”即时结算,改变分属133个统筹单位的城镇职工跨县区看病、报销不方便的问题。(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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