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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零星报销截止日延长至明年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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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获悉,2011-2012年度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打卡截止时间已确定,个人医药费零星报销截止日延长到明年2月底。

  医保零星报销截止日延长至明年2月底

  从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获悉,2011-2012年度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打卡截止时间已确定,个人医药费零星报销截止日延长到明年2月底。

  凡参保人员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需零星报销的医药费(含长住外地、转外地就诊、出差、探亲等医药费),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17:00前到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报销结清。因故不能及时报销的医药费,可延长到2012年2月底前按照2012年度医疗保险规定报销,逾期未结的医药费一律不予结算。2011年12月24日、25日、31日,结算中心零星报销窗口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报销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

  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打卡截止时间差异大。定点职工医院、医务所室为2011年12月29日16:00;定点一级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定点药店为12月30日16:00;定点二、三级医院为12月31日19:00。此前,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核准数据,保证年终结算转接工作顺利完成。

  市社会医疗保险年度结算转接工作已开展了16年,以往的规定是“个人医药费需零星报销的,因故不能及时报销的医药费可在次年的1月底前按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规定报销,逾期未结的医疗费一律不予结算”。为方便参保人员,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决定从2011—2012年度开始,将个人医药费零星报销截止日延长到次年的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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