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 正文
 
上海提高少儿医保自缴标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1年,上海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宣布上海市婴幼儿等孩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登记的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低保家庭的符合要求的孩子在缴费后,可以按政府的规定享受缴费补助。

  2011年度上海市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婴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登记的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登记缴费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居民医保制度,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1年度,上海市户籍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婴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登记的个人缴费标准为80元,登记缴费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具体方式按代办性收费程序操作。

  所收款项按市医保部门指定的账户划转,由市医保部门向缴费者出具相关票据(票据由学校转递)。

  低保家庭的在校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婴幼儿个人缴费后,按规定享受缴费补助

  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初、高中、中职班学生、中等职业教育接受的对口支援都江堰市学生和西部地区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拨付。

  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学生参保率已达98%。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