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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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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河津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档次和补助标准均有所变化。

  日前,河津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档次和补助标准均有所变化。

  据了解,根据河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以后将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市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对城乡独生子女户及农村双女结扎户,按上述补贴标准多补贴1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本人提出申请,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今年的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自4月15日开始以来,河津市目前已征收养老保险费1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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