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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的医保能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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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市民赵女士向本报党报热线反映:前几年在单位一直正常缴纳医保,但最近跳槽换了个单位,现在新单位刚签订劳动合同,医保中断了一段时间没续上,偏偏这期间生病住院了,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住院能报销吗?

  近日,市民赵女士向本报党报热线反映:前几年在单位一直正常缴纳医保,但最近跳槽换了个单位,现在新单位刚签订劳动合同,医保中断了一段时间没续上,偏偏这期间生病住院了,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住院能报销吗?如果现在报不了,能在续上医保以后再报吗?

  调查反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回复:按照青劳社[2006]48号文件《关于新参保及补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赵女士此种情况,得看医保中断了多长时间,如果是三个月之内,可以个人投保,补缴所欠费用,地点在市内四区规定的定点交通银行;如果因个人原因中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则不能享受正常医保,之后如果再次参加医保,则视为新参保,需要交满半年,在第七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参保人员享受的医疗待遇情况,工作人员解释:参保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按参保时间分段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半年以内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待遇;缴费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社会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的25%;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50%;缴费满两年不满三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75%。缴费满三年的,不再受上述分段支付待遇的限制。多次医疗费发生时间跨上述缴费时间段的,按照一个医疗年度内最后一次结算的终止时间所在的缴费时间段计算支付待遇。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个别参保人欠费超过3个月的,可按规定补缴,但欠缴期间应由医保统筹金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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