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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卅社最低工资标准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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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91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小时…小编会在本文介绍相关要点。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014

  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91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小时。

  根据中国《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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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

  珠海市在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小时工资标准13.2元;

  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外,增加了肇庆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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