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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中断如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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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7月1日起,采用银行缴费卡制度,由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中心委托北京银行和邮局开办缴费卡,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将钱存入卡内,由银行或邮局按月扣缴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如失业一段时间内,根据工龄长短,可享受3个月到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失业期间,参保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一段时间后,如参保人员又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将由该单位以单位名义在企业所在地的区、县社保中心续缴,具体缴费标准由职工上一年的工资数额决定。

  没有找到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续缴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首先,参保人员可将个人档案存到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中心,然后委托该部门续缴养老保险。

  最后说说如何确定缴费基数:如果参保人员是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他们的缴费基数在去年本市企业最低工资和去年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之间自由选择;除此之外的其他参保人员则按照去年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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