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获悉,城居医保9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组织各类院校学生缴费,其他居民10月1日至12月31日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新生儿落地即可参保。
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各类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不受户籍限制,参保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11月20日。其他城镇居民需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参保缴费期限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额较一般居民低,低保成年居民较一般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分别少缴纳80元和40元,重度残疾人员年仅缴纳10元。参保居民在缴费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信息采集手续,否则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为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待遇,监护人需在新生儿落户之日起90天内,携带户口本和一寸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落户之日起90天内未参保缴费的,执行六个月的免责期。新生儿因病住院,缴费及时的,出院时即可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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