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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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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攀枝花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比目前国家核定的发放标准高出5元。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

  攀枝花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十个缴费档参保人自主选择

  本报讯(记者张通)12月15日,攀枝花市正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暨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新出台《攀枝花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攀枝花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县(区)自愿参保。该《办法》有效期2年,该市6万名城镇非从业人员将由此受益。

  根据《办法》,攀枝花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比目前国家核定的发放标准高出5元。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办法》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同时,从今年起该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增设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五个档次;增设档次增加的财政补助、政府补贴政策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相同。

  相关衔接

  国家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攀枝花市米易县、盐边县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成为首批和第二批试点县。今年,该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范围,目前正式启动实施。今年7月,国家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攀枝花市三区两县全部纳入其中,实现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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